│消費貸款│小額信貸│不動產貸款│承買法拍不動產貸款
│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綜合理財融資│購置住宅貸款│
│辦理建築融資貸款│應收票據短期放款│辦理汽車分期付款│一般無擔保貸│
工商企業貸款│二順位貸款│
| 貸款對象: | 凡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社員、非社員, 有固定正當職業及穩定收入能提供薪資收入證明並具還款能力者。 |
| 貸款用途︰ | 購置自用耐久性消費品、房屋修繕、子女教育費、其他正當消費所需資金。 |
| 貸款期間︰ | 最長 5 年。 |
貸款金額︰ |
以年金表計算以每月收入三分之一為限,最高為 100 萬。 |
| 貸款利率: | 依本社一般信用放款程序申請辦理。 |
| 還款方式: | 自貸款次月之相對日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 備 註: | 得向客戶酌收帳務管理費。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職業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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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對象: | 一、 個人 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社員非社員且有正當職業及還款能力者並具下列條件: 1. 無退票或其他不良紀錄者。 2. 年齡加計貸款期間不得超過六十五歲者。 二、小規模商業 凡依法登記領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籍登記課稅之獨資事業且其資本主須符合上開(一)個人所列條件者。 |
| 貸款用途︰ | 為配合一般社員、非社員需要,協助其解決因創業、購置原料或設備、店面裝修、商業週轉金、償還 舊債或其他等所需小額資金承買法拍不動產貸款 。 |
| 貸款期間︰ | 最長 5 年。 |
貸款金額︰ |
以年金表計算以每月收入三分之一為限,最高為 80 萬。 |
| 貸款利率: | 依本社一般信用放款程序申請辦理。 |
| 還款方式: | 自貸款次月之相對日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 備 註: | 得向客戶酌收帳務管理費,保證人之規定准用消費性貸款相關保證人規定。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職業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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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對象: | 凡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社員,為購置動產或不動產之需要,並能提供不動產設定首順 位抵押權予本社作為擔保者。 |
| 貸款用途︰ | 便利社員購置動產、不動產。 |
| 貸款期間︰ | 最長 30 年。 |
貸款金額︰ |
依本社貸款辦法辦理。 |
| 貸款利率: | 依本社一般放款利率訂定方式辦理。 |
| 還款方式: | 本息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按月繳納方式辦理。 |
| 備 註: | 得向客戶酌收帳務管理費,保證人之規定准用消費性貸款相關保證人規定。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職業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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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對象: | 向法院承標拍定自備款除外,其餘款項未過戶完成前,拍定人得提供相當保證人以信用方式貸給,惟本項貸 款於法院繳款時須由本社人員會同辦理,並確實掌握過戶手續進度;本項貸款於撥貸時由拍定人簽立切結書 承諾過戶完成時立即辦理設定於本社。 |
| 貸款用途︰ | 為配合一般社員、非社員因承購法拍不動產所需資金。 |
| 貸款期間︰ | (一)代墊款:最長六個月。 |
貸款金額︰ |
(一) 代墊款:法拍不動產拍定人申貸法拍不動產代墊款最高以拍定價扣除押標金後之金額貸放。 (二) 拍定物轉擔保貸款:最高以拍定價扣除押標金及公告增值稅後之餘額貸放之。 |
| 貸款利率: | 依本社一般放款利率訂定方式辦理。 |
| 還款方式: | 准依本社不動產貸款要點辦理。 |
| 備 註: | 得向客戶酌收帳務管理費,保證人之規定准用消費性貸款相關保證人規定。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職業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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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對象: | 本社社員、非社員,每人限申貸乙戶。 |
| 貸款用途︰ | 為提振傳統產業,並減輕民眾購置住宅利息負擔,辦理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
| 適用建物︰ | 以申請日為基準,限一年內(含)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且其建物所有權狀之用途應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者。 |
| 貸款期間︰ | 最長 20 年。 |
貸款金額︰ |
依本社擔保品鑑價作業規範覈實評估,最高參佰萬元,惟超過參佰萬元部份,其利率視擔保品狀況、位置…及借款人收入情形另外加碼計息。 |
| 貸款利率: | 優惠利率: 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075%計算機動調整。 |
| 還款方式: | 依本息平均攤還方式,按月繳交;惟得寬緩按月只繳息不還本,期限最長三年。 |
| 備 註: | 得向客戶酌收帳務管理費,保證人之規定准用消費性貸款相關保證人規定。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職業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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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資對象: | 凡本社社員,在本社營業單位設有存摺存款戶,且信用良好,具還款能力,且無授信違約或退票未清償註記紀錄者。 |
| 融資用途︰ | 供借款人支付一般家計支出或投資理財或生意週轉…等。 |
| 融資期限︰ |
(一) 擔保放款:最長肆年。 |
融資額度︰ |
(一) 擔保放款: 每戶最高融資額度為新台幣參千萬元(含無擔保放款額度)。 (二) 無擔保放款: 純信用或提供之擔保品做為副擔保,惟每戶最高融資額度為新台幣參佰萬元。 |
| 融資利率: | 依本社核准之利率計息。 |
| 融資款項之提領: |
(一) 融資核准登錄後,借款人即得持金融卡至本社各營業單位或金融資訊系統跨行連線之其他金融單位所設置之自動化服務機器,提領、轉帳融資款項。 |
| 融資利息之計算及 本金償還方式: |
(一) 本項融資按「每日最高融資餘額」計息,每月二十六日(休假日為次營業日)結息一次,滾入本金; |
| 備 註: |
1. 每次動用時應繳納手續費每筆100--300元。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職業證明。 ◎ 最近年度之所得資料。例如:扣繳憑單、薪資證明。 ◎ 身分證、印章。 ◎ 最近6個月銀行往來存摺影本。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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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對象: | 凡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結婚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社員、非社員。 |
| 貸款用途︰ | 籌措購置住宅所需資金。 |
| 貸款期間︰ | 最長以不超逾30年為原則。 |
貸款金額︰ |
依本社不動產鑑價及放款值評估辦法覈實評估。 |
| 貸款利率: | 依本社一般放款利率訂定方式辦理。 |
| 擔保及保證: | 提供購置之住宅(含基地)設定首順位抵押權予本社,並徵取保證人一人。但提供擔保之標的物如座落地點良好 、無出租情事且核貸金額不超逾三佰萬元(含),分期攤還伍佰萬元(含)者,得免徵保證人。 |
| 還款方式: |
1. 本息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按月繳方式辦理。 |
| 備 註: |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本社一般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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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對象: | 自然人及法人,建築基地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本社。 |
| 貸款用途︰ | 協助社員、準社員購置建築基地興建房屋出售、出租及自用之融資需要。 |
| 貸款期間︰ | 依工程及銷售計劃所需時間核定惟最長以五年為限,貸款期間中,如基地出售、建物完工出售時應提前償還。 |
貸款種類︰ |
(一) 購地貸款: 不超過取得成本或評估總價值之七成為原則。 (二) 開發週轉金貸款: 依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如規劃設計、整地、廣告……等)總金額之七成。 (三) 興建房屋貸款: 以本社不動產評估標準預估建築物造價之七成。 (四) 與地主合建保證金貸款: 依建築業者應支付地主之保証金核貸惟最高以不超逾基地評估價值之七成為限。 |
| 貸款利率: | 依一般授信規定辦理。 |
| 應提供文件: |
申請人以取得建造執照為原則或已具體之興建計劃。另提供下列文件: |
| 撥款方式: |
(一) 購地貸款及與地主合建保證金貸款: |
| 備 註: |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社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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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對象: | 在本社設立存款戶,其以往委託本社代收票據、兌收情形及所營事業均正常者,得以其委託本社代收票據作為償還財源。 應以其於商品之銷售、出租或提供服務等實際交易行為所發生之票據;且期限不超逾一百八十天者為限。 |
| 貸款用途︰ | 紓解本社社員短期週轉金需要。 |
| 融資期限︰ | 得參酌償還財源之代收票據到期日及本社收兌流程所需期間洽訂之,但每筆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借戶往來良好 者,亦得以循環動用方式或綜合理財型辦理。 |
融資額度︰ |
以提供作為償還財源之代收票據金額之七成貸放為原則,但得審視借款人之信用、代收票據及擔保情形等因素斟酌,惟最
高不得超逾償還財源之代收票據金額之九成。 |
| 貸款利率: | 按一般信用放款規定辦理。 |
| 備 註: |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社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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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對象: | 凡經本社徵信調查認為信用良好之社員,均得以個人或公司行號名義申請本貸款。 |
| 貸款用途︰ | 購買全新汽車(三個月以內以發票日期為基準)。 |
| 貸款期限︰ | 最長不得超逾三年,如為營業用車輛以二年為限。 |
融資額度︰ |
生產或經銷廠商所開立售車統一發票金額扣除自備款後之餘額為限。惟最多不得超過售價七成。 |
| 貸款利率: | 按一般信用放款規定辦理。 |
| 還款方式: | 自貸放日起依本社分期攤還標準,按月攤還本息。 |
| 貸放方式: | 借款人須覓保證人二人,依核貸當時之利率核計每月應行攤還本息金額,並於撥貸前開立貸款期間全部之票據 ,所開具票據須經全體借保戶背書。及出具承諾書承諾借款存續期間,如遇利率調高時,其利息差額將按期補 足。利率調降時其差額得優先償還本金。 |
| 還款方式: | 自貸放日起依本社分期攤還標準,按月攤還本息。 |
| 擔 保 品: | 借戶所購汽車辦妥第一順位汽車動產抵押權設定予本社,並辦妥以本社為優先受益人之汽車全險。 |
| 備 註: |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社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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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資對象: | 凡本社社員(自然人年齡滿二十歲未逾六十五歲)、準社員,信用良好、收入穩定具還款能力,且授信無延滯繳息或曾退票已清償註記者,均得向本社申請。 |
| 融資用途︰ | 供借款人之資金週轉、擴大經營規模…等。 |
| 融資申請與審核︰ | 借款人、保證人須備身分證影印本、法人相關證明文件,依一般信用放款徵信原則,經評估借款用途、償還來源、信用狀況、 負債狀況、銀行往來、學經歷等各要項適當者。 |
保證條件︰ |
金額未超過30萬元得酌予減免保證人,超過30萬元者應覓妥本社認可之殷實保證人若干人。 |
| 融資額度: | 每戶最高融資額度同一自然人為新台幣二仟萬元整,同一法人為新台幣三仟萬元整。 |
| 融資期限: | 最長七年。 |
| 融資利率: | 依本社核准之之利率計息。 |
| 作業費用: | 得收取 (一)、聯徵查詢費。 (二)、帳務管理費。 |
| 還款方式: | 以分期攤還,融資期限一年以內得按月繳息到期償還,且皆應添附票據備償。 |
| 備 註: |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本社一般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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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資對象: | 凡20歲至60歲之本社社員、非社員,企業商號及其負責人信用良好、收入穩定具還款能力,且授信無延滯繳息或退票未清償註記之紀錄者,均得向本社申請。 |
| 融資用途︰ | 供借款人之資金週轉、購置生財器具、擴大經營規模…等。 |
| 融資申請與審核︰ | 借款人須備身分證影印本(本人及配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依一般信用放款徵信原則,經評估借款用途、償還來源、信用狀況、負債狀況、銀行往來、學經歷等各要項適當者,始可貸放。 |
保證條件︰ |
金額未超過30萬元得酌予減免保證人,超過30萬元者應覓妥本社認可之殷實保證人一至二人。 |
| 融資額度: | 每戶最高融資額度為新台幣三佰萬元整。 |
| 融資期限及方式: | 分期攤還,最長五年。 綜合理財型,期間一年,每次動用融資額度時得收取每筆300元手續費。 |
| 融資利率: | 依本社核准之之利率計息。 |
| 作業費用: | 得收取 (一)、聯徵查詢費。 (二)、帳務管理費。 |
| 還款方式: | 分期攤還、本息平均攤還。 綜合理財型:按月繳息,到期償還本金,得視個案狀況添附票據備償。 |
| 備 註: |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本社一般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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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資對象: | 本社社員、非社員,凡提供已辦理首順位抵押設定之擔保品,且信用良好、收入穩定具還款能力者,均得向本社申請二順位貸款。 |
| 融資用途︰ | 供借款人之房屋裝修或融資週轉…等。 |
| 融資額度︰ | 每戶最高融資額度為新台幣三百萬元整,抵押權設定完成後方能撥貸。 |
融資期限及償還方式︰ |
期限最長七年。 分期攤還方式,寬緩期最長一年,得視個案狀況添附票據備償。 |
| 融資申請與審核: |
(一) 融資申請時應徵取最近半年貸款繳息正常無延滯之證明或紀錄。 (二) 本授信審核依一般信用放款徵信標準審核並徵提次順位抵押權以確保債權,金額未超過30萬元得酌予減免保證人,超過30萬元者應覓妥本社認可之殷實保證人一至二人。 |
| 融資利率: | 依本社核准之利率計息。 |
| 作業費用: | 得收取 (一)、聯徵查詢費。 (二)、帳務管理費。 |
| 還款方式: | 以分期攤還,融資期限一年以內得按月繳息到期償還,且皆應添附票據備償。 |
| 備 註: |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本社一般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 相關文件: |
辦理前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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