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臨櫃服務費收取標準表〈96.08.14〉
| 項目 | 收費標準 | 備註 |
| 印鑑掛失 | 每件100元 |
| 印鑑更換 | 每件100元 |
| 存〈單〉摺掛失補發 | 每件100元 |
| 晶片金融卡密碼重製 | 每件100元 | |
| 晶片金融卡非首次申辦約定轉帳帳戶異動(可顯示於提款機螢幕) | 每件100元 | |
| 晶片金融卡掛失、損壞補發 | 每件200元 |
| 存款證明〈一年內〈含〉〉 | 每件100元 每增加一件加收20元 |
| 存款證明一年以上 | 每件100元 每增加一件加收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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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發合支 | 每張50元 | |
| 簽發票、信匯票 | 每張100元 | |
| 申請空白支票 | 每張10元 |
| 申請列印帳卡檔資料〈存摺、存單、支票存款、放款〉 | 當年度五頁內,每件100元,第六頁起,每頁20元。前年度五頁內,每件200元,第六頁起,每頁20元 |
| 現金匯款 | 二百萬元以下〈含〉每筆100元 二百萬元以上每增加一百萬元加收10元 |
| 支票申請掛失或止付 | 每張150元 | 發票人為止付通知人時,其最近半年存款平均餘額達三萬元以上得收取50元手續費。〈票交所每份收取50元〉 |
| 兌換硬幣、大額寄存硬幣 | 每萬元收100元 | 未滿一萬收取100元。 |
| 補發清償證明 | 每張200元 | |
| 支存戶電話通知繳款 | 每次10元 | 存摺類通知繳款比照收費。 |
| 社員股票掛失補發 | 每張100元 | |
| 代收票據 | 每張10元 | 平均餘額5萬元以下 |
| 代收票據庫存票抽票 | 每張50元 | |
| 支存戶拒絕往來、結清後申請兌付票據 | 每張200元 | 94年12月1日起實施 |
| 定存單質權予第三人之設定通知、解除及實行質權 | 每張100元 | 質權予第三人 94年12月1日起實施 |
| 其他非表列項目,由營業單位依實際情況向客戶收取工本費 | ||
附註:為反映本社臨櫃作業成本,自即日起酌收臨櫃作業服務費。
以上資料盡可能以 最新資料公佈,然則實際以營業廳公告為主.